莆市老教[2012] 6号
各县区(管委会)老教委,市、县区(管委会)老年大学:
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年教育市级精品课程建设,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建设水平,根据福建老年大学《关于开展福建省老年大学省级精品课程创建与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闽老学[2011]40号)文件精神,我市决定组织开展老年教育首批市级精品课程评审认定工作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范围
市、县区(管委会)老年大学校级精品课程。
二、评估时间
2012年6月中旬。
三、评估程序
评估组专家进校实地考评。考评程序为:察看教学场所和设施,听取课程建设和自评情况报告,听取课堂教学情况,查阅有关资料,召开师生座谈会,进行评议并评分等。评审组将评审结果报市老教委研究认定,并公示。
四、要求
1、县区(管委会)老教委要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开展初评和申报工作,客观、公正填写初评意见,严把质量关,确保申报课程的高质量和高水平。
2、
莆田市老年教育委员会
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
主题词:老年教育 精品课程 认定 通知
抄 送:省老年大学、省老年大学协会,市老教委领导,市级精品课程领导小组成员,存档(2) |